Volume 3,Issue 5
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证据效力认定机制研究
刑事诉讼中,证人出庭作证证据效力认定对保障司法公正、提升审判质量意义重大。然而,当前证人出庭率低、书面证言滥用现象普遍,给证据效力认定带来诸多阻碍。从立法看,证人责任制度不健全,未明确不出庭后果,且缺乏排除传闻证据规则,降低了证人出庭必要性;司法层面,法官业绩考核侧重效率,公诉人顾虑证人证言变化,均影响证人出庭积极性;证人自身受经济、安全等因素制约,且法律意识淡薄,不愿出庭作证;社会观念上,“耻诉厌讼”等思想仍存,民众抵触作证。为完善认定机制,需从立法、司法、证人保护及社会观念等多方面发力,健全相关制度,强化证人保护与激励,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确保证人出庭作证证据效力得以准确认定,推动司法公正实现。
[1] 许磊.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研究[D].安徽财经大学,2019.
[2] 尤晨曦.刑事诉讼中未成年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[D].上海外国语大学,2022.
[3] 刘妍.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——以证人出庭普遍化为进路[J].湖北经济学院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,2019,16(04):89-91.